双重标准一直存在,在最近的巴以冲突中,表现得更为突出。
巴勒斯坦的支持者要求以色列立即停火,却绝口不提有什么切实可行的方案解决哈马斯问题。事实上,在哈马斯对以色列发动恐怖袭击以前,二者就是处于停火状态,是哈马斯破坏了停火协议。恐怖袭击发生时,这些巴勒斯坦支持者大都默不作声,不谴责哈马斯,非但如此,还不乏有人兴高采烈上街庆祝的。以色列一还击,就跳出来要求停火,至于以色列真的停火了会面临什么危险,根本不在他们的考虑之中。每当中东发生危机,就有很高的舆论呼声要求西方国家接收难民,这次当然也不例外。但是,从另一方面来看,最近半个世纪,穆斯林世界又收留帮助过多少非穆斯林的难民呢?而且,就算是巴勒斯坦的难民,那么多穆斯林国家为什么都不愿意接收?他们宗教相同,文化相似,不是更合适安置难民吗?穆斯林国家富裕的不在少数,是字面意义上的“富得流油”,为什么非要舍近求远要求欧美国家呢?激进的穆斯林投身圣战,进行恐怖袭击。温和的穆斯林及其同情者则天天呼吁非穆斯林宽容,包容,尊重穆斯林,尊重伊斯兰教义和宗教习惯。但是,我一定要强调一下但是,这些要求非穆斯林宽容穆斯林尊重伊斯兰教的人,有没有以同样的标准要求穆斯林宽容非穆斯林,尊重其他的信仰,在法律上给予他们平等的待遇,在社会上给予平等的保护?不说基督徒和犹太教在穆斯林国家的情况,就我们所见,非穆斯林到了穆斯林国家,必须遵守穆斯林的教义和习俗,而穆斯林到了非穆斯林国家,却仍然坚持他们的教义和习俗,而不愿意遵循所在国的规则、道德或习惯。不说戴头巾穿长袍之类的服饰了,连他们礼拜都常常要占据公共场所,而不是在自己的宗教场所或是家里。例子还有很多,不但双重标准,还十分理直气壮,理直气壮地要求别人,而从不认为自己也应该服从同一逻辑。米塞斯早就观察到了类似现象,比如他曾反复提到的孔德。孔德认为科学自由、新闻自由或思想自由在过去都非常重要,过去指的是他还没有完成写作的过去,这些自由让他有机会著书立说。但一旦他完成了他自认跨时代的著作,未来就再也用不着这些自由了,因此警察必须压制这些自由。尼古拉·布哈林也持相同的观点,他在1917年的一本小册子中写道:“过去我们要求出版自由、思想自由和公民自由,因为我们是反对派,我们需要这些自由来征服。”既然我们现在已经胜利了,就再不需要这种公民自由了。布哈林在1938年3月的莫斯科大清洗的审判中受审并被判处死刑。米塞斯揶揄道:“如果布哈林是美国的共产主义者,他很有可能还活着,还可以自由地写更多的小册子,来阐述为什么不需要自由。”这种自相矛盾的观点乍看来匪夷所思,是这些人虚伪不道德还是思维存在重大缺陷?其实并非如此。要点在于,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,就是坚信自己已经掌握了绝对的真理,其他人的信仰或观点都是谬误。如果他所处的社会是持这些谬误的人占多数的社会,宽容、自由、多元化等对他而言就很重要。只有在宽容自由多元化的环境下,他才能够推行他的正确思想,与那些谬误抗衡,为真理而斗争。但是,一旦他们取得了胜利,就不再需要思想自由和多元包容了,因为真理已经实现,完美的状态已经达到,任何异议任何异端都是偏离了来自不易的人间天堂,是不必要的,甚至是有害的,因此动用暴力来消灭异见是顺理成章之事,而容忍异见简直就是精神失常。可见,在自认掌握绝对真理的人看来,双重标准是完全逻辑自洽的,谬误当然应该给真理让道,而真理则不能为谬误留下余地。网上流传一种说法,描述穆斯林人口在一个国家占比的变化与他们言行的相应变化,当穆斯林人口很少时,他们是爱好和平的少数民族,不对其它民族构成威胁。而当穆斯林人口增多,他们就会一步步推行自己的宗教教义,以此来代替所在国的法律,最后当穆斯林成为多数人口时,异教徒被迫害被驱赶,或者被迫改信伊斯兰教。这其实就是上述思想的具体运用,他们自始至终都认为自己是绝对正确的一方,只不过有时力量不足还不能正面与异教徒相抗罢了。比较有意思的是,美国以民主党为代表的左派本来也是双重标准玩得风生水起,比如只许Black lives matter,不许All lives matter;暴力犯罪者不起诉,和平表达诉求却被重判;但现在遇到了更坚决更笃信真理在手的穆斯林,声势浩大地包围了白宫,拜登也是一筹莫展。可见恶人自有恶人磨,惟有魔法能够打败魔法。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多一个人读米塞斯和哈耶克,自由就多一份保障!欢迎参加我们的双语阅读课程,本期精读的是哈耶克《通往奴役之路》(读者文摘版)和“为什么我不是一个保守主义者”。内容精彩,不可错过!报名费199元,在校学生(含研究生)半价100元!现在报名还可获风灵签名译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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